摘要:10月27日,为落实全省普通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和全市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的要求,有效部署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下一步的工作,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薛曼带领刑检部门召开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会上,薛曼副检察长传达了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10月27日,为落实全省普通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和全市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的要求,有效部署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下一步的工作,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薛曼带领刑检部门召开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
会上,薛曼副检察长传达了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洋的讲话精神,提出要围绕核心数据,严把案件质效,提升监督能力。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刘晨雨、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姚婧分别传达了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鹏帆、第二检察部主任周伟、第三检察部主任聂树平对普通刑事检察工作、重罪刑事检察工作、职务犯罪刑事检察工作以及经济犯罪刑事检察工作的要求,并对所在部门下一步工作方向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薛曼副检察长对该院下一步的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
深刻剖析核心数据存在的问题,主动作为寻求突破。
受两次疫情影响,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核心数据目前并不理想,排在全市靠后位置的数据共有6项,刑检部门要深刻剖析核心数据存在问题的原因,通过建立月数据反查登记台账的方式,避免数据填录不及时、数据填录错误等情况发生,同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履职,改变不诉率等核心数据靠后的现状。
二
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面深化监督能力。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绝不是“挂牌了事”,必须要进行实质化运行,要通过定期派员的方式,实现对公安机关办案数据的“一手掌握”、对疑难复杂案件的“一线介入”,通过工作纪实、工作日志等方式,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进行记录和留档,从中挖掘案事例和经验材料,真正做到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面深化监督能力,改变监督立案、监督撤案、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等核心数据相对居中或靠后的现状。
三
树立精品案件办理的理念,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红岗区人民检察院虽然案件受理数量相对较少,但是并不意味着不能“出案例、出经验、出典型”,要从小案着手、从细处发掘,强化对案件证据的审查,仔细研究案件的法律适用及定性,在牢牢把握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的前提下,全面提升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和综合最优。